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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材料

2017-05-25 18:13

  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 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身 份证原件(如配偶未交公积金,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未**子女***原件(复印住址页和本人单页1份);

  4.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5. 其中:(1)自建、翻建房的,应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清单、建造房屋主体完工的证明材料;(2)大修房的应提供所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清单和30%以上自有资金证明;

  6.借款人本人***(中行,建行或工行,复印件2份);

  7.银行出具征信报告;

  8.房屋查档证明;

  9.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现房抵押:即以现房(办 理过房产证的房屋)进行抵押。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②房屋价值评估报告;③抵押人及配偶身 份证原件;④抵押人及配偶***原件;⑤抵押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未婚或未再婚证明。

  (2)个人担保:即以财政全供在编正式人员保证担保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保证人身 份证原件;②保证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③在编人员花名册。

  备注:

  1、现场勘验工程进度需达到一半以上。

  2、建、修房批准文件一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