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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住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2017-05-25 18:13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通过委托商业银行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公积金委托贷款以保本微利,不以赢利为目的,原则是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

  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有什么优势?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存在五大优势:

  一是贷款利率低,利息少。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国家政策性贷款,享有低利率优惠。随着房贷利率的调整,住房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利率差会进一步拉大。

  二是还款方式自由。提前归还商业住房贷款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不收取违约金。

  三是贷款手续便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三家国有商业银行办 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手续简便,方法灵活,特别是开发公司集团办 理的,可设立固定窗口集中办 理。

  四是贷款品种多。凡是我市辖区内正常交纳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或支取后及时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且账户余额不低于半年缴交额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内的普通商品房 (含经济适用房、期房、现房)、二手房、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时均可申请办 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是对开发商按揭条件优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房地产开发商按揭项目时,开发商可以自由选择阶段性担保方式,即保证金担保或担保中心担保。而银行贷款开发商只能采取自交保证金保证担保一种方式。这项优惠政策即加速了楼盘资金回笼,更降低了开发成本,提高了**收益。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有何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必须是在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或支取住房公积金后且账户余额不低于半年缴交额并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支取住房公积金后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不低于所购建自住住房全部价款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4、必须购建本市区域内自住住房;

  5、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办 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办 理的程序:

  (一)受理申请。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在申请时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身 份证明,单身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证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相关材料、担保及个人征信报告等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并录入信息;资料不全或不具备条件的说明原因,不予受理。

  (二)审核决定。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格、资信状况、担保等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是否按时足额缴存、是否欠缴公积金等。

  2、借款用途。审核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规划部门和房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3.借款内容。对借款人提出的贷款额度、期限等申请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4、资信及还款能力审查。工作人员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及还款能力进行审查。信用状况审核主要是审核征信报告中*近24期有无****记录。还款能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借款人家庭收入情况,即核实借款人夫妻公积金缴存基数情况。

  5、担保情况审查。主要核实包括抵押物权属情况、购房合同价(商品房)、或评估报告(现房抵押)、保证人资格(自然人担保)情况等。

  经过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发放贷款的决定。

  (三)通知借款人并办 理相关贷款手续。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人和中心以及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借款合同》,通知保证人或抵押人和中心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抵押的需办 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办完后,中心通知委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六、有哪些情况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夫妻双方已办 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的;

  2、夫妻双方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

  3、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4、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缓缴、封存、冻结的;

  5、在异地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6、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七、申请人未婚的,在申请贷款时应如何出具未婚证明?

  答:根据《婚姻法》以及当前我国对结婚登记管理的实际情况,申请人未婚的,在办 理公积金贷款时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进行确认。另外,对于抵押人未婚的,同样由抵押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确认。

  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种类有哪些?

  答: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开展的贷款种类有:

  1、普通商品房及含经济适用房(含期房、现房)贷款;

  2、二手房贷款;

  3、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贷款后,连续足额正常还款,未产生逾期的贷款)。

  九、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几种?

  答: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以下三种:

  1、现房抵押。即用已办 理了房产证的房屋抵押。这种担保方式在办 理房屋抵押登记前需由房屋所有权人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现值进行评估。

  2、期房按揭。即用所购房屋进行抵押担保。采用这种担保方式的前提是售房开发单位必须先办 理项目合作准入审批手续,并且同意为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或同意担保中心进行阶段性担保。另外,申请人在贷款前应先缴纳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购房合同需进行备案。

  3、自然人保证。即由1个(贷款6万元以下)或两个(贷款6万元以上)财政全供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提供担保。

  另外,目前我市担保公司担保仅限于期房按揭或二手房不能过户申请贷款时的阶段性担保。

  十、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能否撤销担保行为?

  答: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可以撤销担保行为,但必须在借款人还款记录良好且另外提供担保人进行担保,或者以房产抵押更换担保的,担保人才可以撤销担保。

  十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房产能否更换?

  答:如果抵押物为贷款所购房不能更换,若抵押物为其它房产,在借款人还款记录良好的情况下可以更换为贷款所购房。

  十二、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内(含5年)为年利率4.0%;5年以上为年利率4.5%,符合条件的二套房贷款利率在首套房基础上上浮10%,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利率不作调整。

  十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法有哪些?有什么区别?是如何计算的?

  答:公积金贷款还款方法有到期一次性付清、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这三种还款方法。到期一次性付清这种还款方法,只适用于贷款期限为一年的贷款,贷款到期后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

  *常用的还款方法还是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这两种。这两种都是在还款期间逐期还款,即逐月还款。大家一般都对这两种还款的区别很感兴趣,正常还款时,我们每期所还款项中,都有本金和利息两部分,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这两种还款方法只是本金和利息的组合有些差别。

  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所还本金逐月增加,所付利息逐月减少的一种还款方式。优点在于:借款人还贷压力均衡,月还款额固定,便于借款人记忆和理财,此还款方式主要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增加的借款人。

  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固定不变,所付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优点在于:在正常按期还款前提下,利息负担相比较等额本息还款法较小,主要适用于当前收入较高,但家庭负担日益加重的借款人。

  十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有哪些?是如何办 理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有以下三种:

  1、按月还本付息: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将应还贷款本息存入还款帐户(即银行存折或***),**银行每月按期从该还款帐户(存折)中扣收。超过规定时间还款的,将按人民银行规定对所欠贷款本息计收罚息。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还款金额,利率不变。

  3、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借款人除归还剩余本金和当月应付本金利息外,不再计收其他利息。

  提前归还部分贷款和提前归还全部贷款,目前在我市可以直接到原贷款发放银行办 理。

  十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有哪些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长期限30年(含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3年。

  十六、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额度的确定,以申请人的申请金额结合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限额来计算。其中申请金额低于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高于任何一项限额的,以*低限额为贷款金额。限额规定是:

  1、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夫妻公积金缴存基数-*低生活费(市区为每人400/月,县区为每人360/月)。

  2、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所购、建住房价值的70%,其中90㎡以内(含90㎡)的不得超过住房价值的80%。

  3、以抵押方式贷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4、贷款总额不能超过*高限额。*高限额为:单身人员或夫妻双方仅一方及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可贷额度不超过20万元;夫妻双方及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高可贷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十七、我市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什么样的政策?

  答:1、所购房屋为第二套住房的个人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